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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生態環境部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《煤層氣(煤礦瓦斯)排放標準》(GB21522-2024),標準的制定是為了強化甲烷排放控制,積極應對氣候變化,改善生態環境質量。
新建井工煤礦及煤層氣地面開發系統自2025年4月1日起,現有井工煤礦及煤層氣地面開發系統自2027年4月1日起,其煤層氣(煤礦瓦斯)排放控制執行以上標準的規定,不再執行《煤層氣(煤礦瓦斯)排放標準(暫行)》(GB21522—2008)相關規定。
本標準發布于2008年,本次為第一次修訂。 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:
——調整了煤層氣(煤礦瓦斯)的排放控制要求;
——增加了煤層氣(煤礦瓦斯)的排放監控位置要求;
——修改了煤層氣(煤礦瓦斯)的利用和銷毀要求;
——修改了監測要求;
——增加了緊急情況的管理要求。
修訂《煤層氣(煤礦瓦斯)排放標準》,有利于加強煤炭生產領域的甲烷排放控制,推動實現能源資源化利用的經濟效益、協同控制污染物的環境效益及減緩全球溫升的氣候效益。
標準的適用范圍
本標準規定了煤層氣(煤礦瓦斯)的抽采要求、排放控制要求、監測要求、實施與監督。本標準適用于現有井工煤礦及煤層氣地面開發系統的煤層氣(煤礦瓦斯)排放控制與管理,以及新建井工煤礦及煤層氣地面開發系統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、設計、竣工驗收及其建成后的煤層氣(煤礦瓦斯)排放控制管理。
——源自生態環境部